當前位置:首頁 >> 藥品
  • 藥品詳情

小兒咳喘靈口服液

來源:山東頤和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18:57:34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37020430
  • 產品類別:中藥
  • 所在地區(qū):山東
  • 劑型:口服液
  • 規(guī)格:每支裝10ml
  • 生產地址:山東省沂水縣一中路15號
  • 批準日期:2015-04-24
  • 藥品本位碼:86904138000102
相關疾病

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適應癥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不良反應

尚不明確。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藥時應停止服補益中成藥。
3.本品是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為主,可以在小兒發(fā)熱初起,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若見高熱痰多,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yī)院就診。
4.咳嗽久治不愈,或頻咳伴吐,則應去醫(yī)院就診。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藥3天癥狀無改善或服藥期間癥狀加重者,應及時就醫(yī)。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包裝

盒裝,一盒10ml*10支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非醫(yī)保

外用藥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人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物毒理

1.本方由7味藥組成。主治外邪犯肺或痰熱閉肺引起的咳嗽,感冒,喘證。
2.味辛性溫,入肺而走皮毛,功擅宣肺平喘,發(fā)汗散邪;
3.金銀花味甘性寒,入肺而長于清熱解毒,宣散風熱,二藥寒溫并用,相得益彰,祛邪而不傷津,清熱而不留邪,故共為君藥;
4.杏仁苦溫,止咳平喘,瓜蔞甘寒,潤肺化痰,共助平喘止咳之功;
5.石膏甘寒,清熱瀉火,板藍根苦寒,清熱解毒,共增銀花清熱解毒之力;四藥共為臣藥;
6.甘草伍石膏甘寒而生津,并能調和諸藥,為使藥;
7.諸藥相合,共達宣肺平喘,疏風散邪,清熱解毒,祛痰止咳之功。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貯藏

密閉,置陰涼干燥處。

執(zhí)行標準

部頒標準中藥成方制劑第四冊WS3-B-0689-91

作用類別

本品為小兒咳嗽類非處方藥藥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
2歲以內一次5毫升;
3—4歲一次7.5毫升;
5—7歲一次1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