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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方水楊酸溶液

來源:上海運佳黃浦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12:50:01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2578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上海
  • 劑型:溶液劑
  • 規(guī)格:復方
  • 生產地址:上海市奉賢區(qū)洪朱路777號
  • 批準日期:2015-04-20
  • 藥品本位碼:86900830000341
相關疾病

體癬,足癬,足癬

適應癥

用于手癬、足癬、體癬、股癬。

不良反應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禁忌

6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3.本品不宜長期、大面積使用。
4.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5.涂藥后立即洗手。
6.糖尿病、四肢周圍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包裝

外用液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20毫升/瓶。

類型

OTC甲類

醫(yī)保

醫(yī)保乙類

外用藥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育齡婦女慎用,孕婦禁用。

兒童用藥

兒童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

老人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肥皂、清潔劑、痤瘡制劑如過氧苯甲酰、雷鎖辛、、維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劑、藥用化妝品等同用,會增加刺激性或干燥作用。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毒理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中所含水楊酸具有止痛、溶解角質及抗真菌作用;苯酚與間苯二酚具有抗菌作用;水楊酸甲酯具有消炎、止癢、消腫及止痛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參見詳細說明

貯藏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執(zhí)行標準

WS-10001-(HD-0026)-2002

作用類別

本品為皮膚科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用藥棉蘸取少量涂于患處。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淡紅色的液體;微有水楊酸甲酯的特殊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