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黃霉素片
來源:特一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2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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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0861
- 英文名稱:Griseofulvin Tablets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廣東
- 劑型:片劑
- 規(guī)格:0.1g
- 生產地址:廣東省臺山市臺城長興路9、11號
- 批準日期:2015-03-19
- 藥品本位碼:86900341001646
- 品牌
特一
- 相關疾病
甲內型甲真菌病,諾卡菌病,奴卡菌病,諾卡放線菌病,諾卡氏放線菌病,諾卡氏菌病,花斑癬,足癬
- 適應癥
本品適用于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fā)癬菌﹑斷發(fā)癬菌﹑須發(fā)癬菌﹑指間發(fā)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輕癥﹑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尹S霉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 不良反應
1.神經系統(tǒng)頭痛較為常見,約10%患者可出現頭痛,初時較重,繼續(xù)用藥可減輕。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暈﹑共濟失調和周圍神經炎等發(fā)生。
2.消化系統(tǒng)少數患者可出現上腹不適﹑惡心或腹瀉,一般系輕度,患者可耐受。
3.過敏反應約3%患者可發(fā)生皮疹,偶可發(fā)生血管神經性水腫﹑持續(xù)性蕁麻疹﹑剝脫性皮炎,少數患者可發(fā)生光感性皮炎。
4.本品偶可致周圍血象白細胞減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禁忌
卟啉癥、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由于灰黃霉素獲自青霉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霉素類或青霉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床并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霉素過敏患者應用本品時仍需謹慎,并嚴密觀察。
2.灰黃霉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fā)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征應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后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guī)。
6.本品可于進餐時同服或餐后服,以進高脂肪餐為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為防止復發(fā),治療應持續(xù)到臨床癥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為: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復發(fā)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后至少6個月應采取避孕措施。 - 包裝
口服固體藥用聚乙烯瓶,0.1g*100片/瓶。
- 類型
處方藥
- 醫(yī)保
非醫(yī)保
- 外用藥
否
- 有效期
24個月
- 國家/地區(qū)
國產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育齡期婦女治療期間采取避孕措施,并持續(xù)至治療結束后1個月。
- 兒童用藥
2歲以下兒童缺乏應用本品的資料。
- 老人用藥
老年人中本品的應用及其與年齡關系尚無研究資料。
-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乙醇同服可出現心動過速、出汗、皮膚潮紅等,故兩者不宜同用。
2.與華法林、香豆素類等抗凝藥合用時,本品可能使前兩藥肝代謝強,而使抗凝藥的作用減弱,故需監(jiān)測凝血酶原時間以調整劑量。
3.與撲米酮、苯巴比妥類藥物合用時可使本品的抗真菌作用減弱,可能與巴比妥類使該藥的吸收減少,并由于誘導肝酶使本品滅活增快,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此類藥物與本品合用。
4.雌激素類避孕藥與本品合用可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可能因本品加強該類藥物在肝內代謝致血藥濃度降低有關,應避免兩者同用。 -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時主要采取是對癥療法和支持療法,如洗胃、催吐及補液等。
- 藥物毒理
本品主要對毛發(fā)癬菌、小孢子菌、表皮癬菌等淺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對念珠菌屬、隱球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等無抗菌作用。該藥系通過干擾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制其生長。
-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因制劑不同而異,該藥的微粒型可被吸收25%~70%,其超微粒型口服后幾乎全部吸收。進食脂肪可明顯增加吸收程度。本品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80%。本品吸收后可沉積在皮膚、毛發(fā)、甲的角質層,并與其角蛋白相結合,防止敏感皮膚癬菌等的繼續(xù)侵入,存在于淺表角質層的致病真菌則隨皮膚或毛發(fā)的脫落而離開人體,僅很少量分布至其他體液和組織。本品亦可進入胎兒循環(huán)及自乳汁中分泌。本品在肝內代謝滅活,主要的代謝物為6-甲基灰黃霉素及其葡萄糖醛?;铮胨テ?t1/2β)為14~24小時。本品自尿中以藥物原形排出者不足1%,約16%~36%以原形自糞便排出。
- 貯藏
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以下為微粒型的劑量。成人甲癬和足癬,一次500mg,每12小時1次;頭癬、體癬或股癬,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兒2歲以上體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時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兒體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時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