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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克洛緩釋膠囊

來源:上海現代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08:00:05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240
  • 英文名稱:CefaclorSustained-releaseCapsules
  • 商品名:申洛
  •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上海
  • 劑型:膠囊劑(緩釋)
  • 規(guī)格:0.1875g(按C15H14ClN3O4S計算)
  • 生產地址:上海市嘉定區(qū)嘉唐公路788號
  • 批準日期:2015-07-29
  • 藥品本位碼:86900785000236
品牌

申洛

相關疾病

扁桃體炎,扁桃體周炎,咽喉炎,支氣管炎,肺炎,支氣管肺炎,哮喘,中耳炎

適應癥

本品適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輕、中度感染:由流感噬血桿菌、摩拉克菌屬(包括β-內酰胺酶產酶菌)及肺炎雙球菌引起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fā)作。

不良反應

目前尚缺乏頭孢克洛緩釋膠囊在國內應用時的不良反應觀察數據。根據國外同類品種(頭孢克洛緩釋片)的臨床應用情況,頭孢克洛的不反應發(fā)生率較低,反應較輕,尚未見有死亡病例報道。文獻報道小于10%的不良反應有:消化系統(tǒng):腹瀉、惡心、嘔吐和消化不良等。過敏:皮疹、蕁麻疹或瘙癢。血液和淋巴系統(tǒng):嗜酸細胞增多生殖系統(tǒng):念珠菌病及炎。中樞神經系統(tǒng):頭痛、頭暈及嗜睡。肝臟:AST、ALT與磷酸鹽水平暫時升高。腎臟:BUN或肌酸肌酐暫時升高。實驗室檢查:暫時性血小板減少,白細胞減少,淋巴細胞增多,中性白細胞減少。其它:多形紅斑,發(fā)熱,直接抗球蛋白實驗陽性及生殖器瘙癢。使用抗生素治療期間或治療期之后可能有偽膜性結腸炎癥狀出現。

禁忌

對頭孢克洛和其它頭孢菌素過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1.對任何被確證有某些過敏癥狀特別是對某些藥物過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時應慎重,對青霉素過敏的病人尤應注意。如使用本品后發(fā)生了過敏反應,應立即停用,必要時采取急救辦法。
2.孕婦、哺乳期婦女及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使用本品的患者,應注意發(fā)生偽膜性胸炎的可能。
4.本品應放到兒童觸摸不到的地方。

包裝

0.1875g*12粒/盒。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醫(yī)保乙類

外用藥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qū)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慎用;本藥可經乳汁排出,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人用藥

口服吸收不良的患者、非經口營養(yǎng)患者、高齡者、全身狀況不良患者,要慎重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過量服用頭孢克洛會引起惡心、嘔吐、上腹不適、腹瀉,并會出現過敏等其他反應。過量處理:應和急救中心聯系,按常規(guī)藥物過量處理,可服用活性碳來減少消化道中的藥物吸收,也可用血液透析來減少血液中的藥物。

藥物毒理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藥代動力學

健康成年人口服本品0.75g,于1.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約6mg/L),本品半衰期約1小時。另,據文獻資料:本藥在中耳膿液中可達到足夠的濃度,在唾液和淚液中濃度高。本藥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22%~26%。本藥主要從腎臟排泄,餐后口服0.375g后最高尿中濃度為812.1μg/ml(4-6小時),10~12小時后為24.3μg/ml,12小時后的尿中回收率為55.6%。血液透析能清除部分本藥。

貯藏

避光、密封。

執(zhí)行標準

WS-159(X-137)-2002

作用類別

頭孢菌素及碳青霉烯類。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用量為: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fā)作、急性支氣管炎繼發(fā)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連用7天;咽炎、扁桃體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連用10天;非復雜性皮膚及皮膚軟組織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連用7~10天。或遵醫(yī)囑。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微黃色顆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