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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huán)素片

來源:陜西白云制藥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08:44:15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61021512
  • 英文名稱:Tetracycline Tablets
  • 產(chǎn)品類別:化學藥品
  • 所在地區(qū):陜西漢中
  • 劑型:片劑
  • 規(guī)格:0.25g(250,000單位)
  • 生產(chǎn)地址:陜西漢中白云工業(yè)園
  • 批準日期:2015-08-10
  • 藥品本位碼:86902354000401
相關疾病

立克次體病,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恙蟲病,Q熱,鸚鵡熱,性病

適應癥

1.本品可用于敏感微生物所致的下列疾?。?br/> (1)立克次體病,包括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洛磯山熱﹑恙蟲病和Q熱。
(2)支原體屬感染。
(3)衣原體屬感染,包括鸚鵡熱﹑性病﹑淋巴肉牙腫﹑非特異性尿道炎﹑輸卵管炎﹑宮頸炎及沙眼。
(4)回歸熱。
(5)布魯菌病。
(6)霍亂。
(7)兔熱病。
(8)鼠疫。
(9)軟下疳。
(10)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lián)合應用。
2.由于目前常見致病菌對四環(huán)素類耐藥現(xiàn)象嚴重,僅在病原菌對本品呈現(xiàn)敏感時,方有指征選用該類藥物。由于溶血性鏈球菌多對本品呈現(xiàn)耐藥,不宜選用于該類菌所致感染的治療。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和任何類型的葡萄球菌感染。
3.本品可用于對青霉素類過敏的破傷風﹑氣性壞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以及放線菌屬﹑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不良反應

1.胃腸道癥狀如惡心、嘔吐、上腹不適、腹脹、腹瀉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道,多發(fā)生于服藥后立即臥床的患者。
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為脂肪肝變性,妊娠期婦女、原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易發(fā)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發(fā)生于并無上述情況的患者。四環(huán)素所致胰腺炎也可與肝毒性同時發(fā)生,患者并不伴有原發(fā)肝病。
3.變態(tài)反應:多為斑丘疹和紅斑,少數(shù)患者可出現(xiàn)蕁麻疹、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過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皮疹加重,表皮剝脫性皮炎并不常見。偶有過敏性休克和哮喘發(fā)生。某些用四環(huán)素的患者日曬時會有光敏現(xiàn)象。所以,應建議患者服用本品期間不要直接暴露于陽光或紫外線下,一旦皮膚有紅斑應立即停藥。
4.血液系統(tǒng):偶可引起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嗜酸粒細胞減少。
5.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可表現(xiàn)為頭痛、嘔吐、視神經(jīng)水腫等。
6.腎毒性:原有顯著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可能發(fā)生氮質血癥加重、高磷酸血癥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長期應用本品可發(fā)生耐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嚴重者可致敗血癥。
8.四環(huán)素類的應用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導致維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現(xiàn)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變色等。

禁忌

對四環(huán)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各種四環(huán)素類藥物間可產(chǎn)生交叉過敏反應。
2.對診斷的干擾:
(1)測定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時,由于四環(huán)素對熒光的干擾,可使測定結果偏高。
(2)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的測定值升高。
3.長期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血常規(guī)以及肝﹑腎功能。
4.應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約240ml)水,避免食道潰瘍和減少胃腸道刺激癥狀。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以避免食物對吸收的影響。
6.下列情況存在時須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
(1)由于本品可致肝損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類藥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質血癥,已有腎功能損害不宜應用此類藥物,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須慎重考慮,并根據(jù)腎功能損害的程度減量應用。
7.治療性病時,如懷疑同時合并螺旋體感染,用藥前須行暗視野顯微鏡檢查及血清學檢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類型

處方藥

醫(yī)保

醫(yī)保甲類

外用藥

國家/地區(qū)

國產(chǎn)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沉積在牙齒和骨的鈣質區(qū)內,引起胎兒牙齒變色,牙釉質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兒骨骼生長,該類藥物在動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婦女不宜應用。同時妊娠期婦女對四環(huán)素的肝毒性反應尤為敏感,應避免使用此類藥物。
2.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較高,對乳兒有潛在的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可能,哺乳期婦女應用時應暫停授乳。

兒童用藥

在牙齒發(fā)育期間(懷孕中后期、嬰兒和8歲以下兒童)應用本品時,四環(huán)素可在任何骨組織中形成穩(wěn)定的鈣化合物,導致恒齒黃染、牙釉質發(fā)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故8歲以下小兒不宜用本品。

老人用藥

老年患者常伴有腎功能減退,因此需調整劑量。應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制酸藥如碳酸氫鈉同用時,由于胃內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減少,活性減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時內不應服用制酸藥。
2.含鈣﹑鎂﹑鐵等金屬離子的藥物,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絡合物,使本品吸收減少。
3.與全身藥甲氧合用時,可增強其腎毒性。
4.與強利尿藥如呋塞米等藥物合用時可加重腎功能損害。
5.與其他肝毒物(如抗腫瘤化療藥物)合用時可加重肝損害。
6.降血脂藥考來烯胺或考來替泊可影響本品的吸收,必須間隔數(shù)小時分開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藥效果,增加經(jīng)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漿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需要調整抗凝藥的劑量。

藥物過量

本品無特異性拮抗劑,藥物過量時主要是對癥療法和支持療法,如洗胃、用催吐藥及補液等。

藥物毒理

據(jù)文獻報道:
1.本品為廣譜抑菌劑,高濃度時具殺菌作用。除了常見的革蘭陽性菌、革蘭陰性菌以及厭氧菌外,多數(shù)立克次體屬、支原體屬、衣原體屬、非典型分枝桿菌屬、螺旋體也對本品敏感。
2.本品對革蘭陽性菌的作用優(yōu)于革蘭陰性菌。

藥代動力學

1.本品為四環(huán)素堿,口服可吸收但不完全,約30%~40%的給藥量可從胃腸道吸收。口服吸收受食物和金屬離子的影響,后者與藥物形成絡合物使吸收減少。單劑口服本品250mg后,血藥峰濃度為2~4mg/L。多劑口服該藥250mg或500mg(每6小時服藥1次后),穩(wěn)態(tài)血藥濃度分別可達1~3mg/L和1.5~5mg/L。吸收后廣泛分布于體內組織和體液,易滲入胸水、腹水、胎兒循環(huán),但不易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能沉積于骨、骨髓、牙齒及牙釉質中。
2.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濃度可達母血濃度的60%~80%。蛋白結合率為55%~70%,,本品主要自腎小球濾過排出體外,腎功能正常者血消除半衰期為6~11小時,無尿患者可達57~108小時,其未吸收部分自糞便以原形排出,少量藥物自膽汁分泌至腸道排出,故腎功能減退時可明顯影響藥物的清除。本品可自血液透析緩慢清除,約可清除給藥量的10%~15%。

貯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處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片),每6小時1次。
2.8歲以上小兒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時1次。療程一般為7~14日,支原體肺炎、布魯菌病需3周左右。